中邮理财邮银财富·鸿锦全球配置一年定开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要素调整公告
2026-08-14

尊敬的客户:
根据中邮理财邮银财富·鸿锦全球配置一年定开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(产品代码:2101JH0004)产品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约定,本产品计划对部分产品要素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调整内容
1.为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,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频繁调整业绩比较基准,同时使业绩比较基准能更及时、客观地反映市场走势及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,自2026年8月20日起,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1.90%-2.20%(年化)调整为中债-新综合全价(1年以下)指数收益率*85.00%+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×15.00%。
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、投资策略、资产配置计划,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。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,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,贡献基础收益,并根据市场情况适度配置股票(含优先股)、证券投资基金、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等权益类资产,进行收益增强,同时适当参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投资,杠杆率不超140%。
业绩比较基准测算示例:以产品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80%-100%、权益类资产仓位0-11%、商品类资产仓位:0-8.5%、金融衍生品仓位0-5%、杠杆率110%为例,业绩比较基准参考中债-新综合全价(1年以下)指数收益率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,结合产品投资策略,扣除本理财产品相关费用测算得出。(产品示例仅供参考,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、流动性特征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,投资策略、投资范围及限制详见产品说明书。)
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,是本机构基于产品性质、投资策略、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,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,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。
2.自2026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3日止,产品浮动管理费收取比例由“如果本产品年化收益率超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时,产品管理人将收取超出部分的30%作为产品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”调整为“如果本产品年化收益率超过1.8%,产品管理人将收取其超出部分的0%作为产品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”;自2026年9月4日起,产品浮动管理费收取比例由“如果本产品年化收益率超过1.8%,产品管理人将收取其超出部分的0%作为产品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”调整为“如果本产品年化收益率超过1.8%,产品管理人将收取其超出部分的30%作为产品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”。
二、其他说明
在本公告日前持有本产品份额的客户,若您不同意上述调整,您可于2026年8月19日09:00至17:00期间期间提交赎回申请。若您未在该赎回开放期内提交赎回申请,则视为对相关调整无异议且同意在调整后继续持有本产品。业绩比较基准和费率变更后,您持有份额将在新业绩比较基准启用日后执行新业绩比较基准,在新费率启用日后执行新费率。销售机构交易或受理时间与本公告不一致的,具体以销售机构实际情况为准。
上述调整内容及其他产品信息详见产品销售文件,您可以通过信息披露渠道查看调整后的产品销售文件。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!敬请继续关注中邮理财正在热销的其他理财产品。
如有疑问,敬请垂询销售机构相关联络方式,具体详见产品销售文件。
特此公告。

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

2026年08月14日